评论丨兴安杜鹃春节被悄悄卖,执法和普法都要跟上

时间 • 2025-11-19 21:57:32
植物
销售
杜鹃

违法销售兴安杜鹃的行为并没有随着其保护程度的提级而“令行禁止”,这提醒相关执法和普法,还得有配套的强化。

几根灰暗的枝条,放在水里浸泡一周后,花蕾绽放,花朵姹紫嫣红……新春佳节,不少人为给家里增添喜庆气氛,可能会购买一些鲜花或干枝进行装饰。殊不知,部分网络平台上售卖的所谓干枝桃、干枝梅,其实是来自东北地区的兴安干枝杜鹃——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而网上的售价最低只要8毛钱。

因为有着“枯木逢春”的寓意,加上价格便宜、易种植,兴安干支杜鹃无论在线上还是线下都比较受欢迎。但是,过度采集、销售,已经严重威胁到了野生兴安杜鹃的种群生存。早在2017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呼中区就下发了《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兴安杜鹃的通知》,此后部分电商平台也对相关搜索词进行屏蔽。但这并没有真正遏制兴安杜鹃被疯狂盗采的趋势,以至于2021年9月,国家有关部门不得不将野生兴安杜鹃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纳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列,不仅仅意味着保护程度的升级,也意味着盗采、非法销售的成本显著上升。如根据刑法等法规,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情节严重可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就现状而言,违法销售兴安杜鹃的行为并没有随着其保护程度的提级而“令行禁止”,这提醒相关执法和普法,还得有配套的强化。

从现实来看,电商平台对相关关键词进行了屏蔽,一些商家也否认自己销售的就是兴安杜鹃,这说明对于销售兴安杜鹃属于违法行为,平台和大部分商家其实都“心里有数”。但明知属于非法销售却仍“打着其他干枝的旗号悄悄售卖”,又真实地折射出各环节对于执法仍存在很大的侥幸心理。这体现的,其实就是法规条文与现实执行上的落差。尤其是目前在电商平台,甚至线下,消费者依然能够轻易买到兴安干支杜鹃,反映出非法销售行为其实并不隐蔽,这背后的执法“真空”不容忽视。

当然,兴安杜鹃主要来自东北等少数地区,在增强对运输、销售渠道的执法检查力度的同时,在源头“产地”强化对于非法盗采的执法和监管,真正按照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的“待遇”依法配备保护和执法资源,对于遏制兴安杜鹃的非法销售,可能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此外,“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考虑到兴安杜鹃纳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列还不到半年,加强对消费者的普法,同样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要知道,很多消费者对于看起来无比寻常的干支杜鹃,并没有清晰的认知,这其实也是植物保护与民间社会的一种脱节。针对这一情况,电商平台或可在植物销售页面强制公布相关保护信息,让消费者的“知情”与法律的更新同步。线下商场和花卉市场,也同样可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应的普法。

当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识到兴安杜鹃目前所面临的“危境”,以及重点保护地位,自然能够为压缩灰色销售市场带来“釜底抽薪”之效。更进一步来看,当前观赏类花卉植物的市场规模迅速壮大,整个市场确实都应该补上“法治”课、“生态”课。

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既然兴安杜鹃在消费市场已经具备相当高的认可度,相关部门和研究机构也不妨适时推动其人工培育。这样既有利于保护野生兴安杜鹃的正常生态,也能够满足社会的正常需求。

总而言之,面对已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的兴安杜鹃依然被随意销售的现实,源头保护、销售监管、普法等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都应该及时补课。这一点对于其他植物的保护,也同样成立。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朱昌俊

编辑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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