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讯问录音录像准许辩护律师查阅,切实保障查阅权
时间 • 2025-11-11 21:06:42
移送
证据
2月4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刑诉法解释》)。该《新刑诉法解释》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法副院长李少平介绍,《新刑诉法解释》进一步强化辩护权保障,针对指定辩护与委托辩护并存的情形,明确规定应当赋予被告人选择权,尊重被告人的选择;对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移送的讯问录音录像,准许辩护律师查阅,切实保障查阅权;明确经人民法院准许,律师可以带一名助理参加庭审,从事相关辅助工作。
在强化证据裁判要求方面,李少平说,针对实践中有的案件证据材料移送不全的问题,《新刑诉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材料是否全部随案移送;未随案移送的,应当通知在指定时间内移送;经通知未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在案证据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
“这意味着,如果因为未移送证据,导致相关事实存疑的,应当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作出认定。”
李少平还提到,《新刑诉法解释》强化裁判文书说理,要求裁判文书应当写明裁判依据,阐释裁判理由,反映控辩双方的意见并说明采纳或者不予采纳的理由。
红星新闻记者高鑫北京报道
编辑刘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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